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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7日,市场监管总局一纸罚单,让7家头部电商平台同时“吃”下35.97亿元的罚款,原因并不新鲜——“幽灵外卖”。
所谓“幽灵外卖”,就是那些证照造假、地址虚无、厨房藏身居民楼甚至厕所隔间的外卖店铺。你在手机上看到的精美图片和诱人评分,可能来自一个根本不存在实体店的“影子厨房”。
拼版照片,图为骑手展示的“郑骑先锋随手拍”手机操作页面。
罚单开了,数字很大,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仍摆在桌面上:为什么“幽灵外卖”屡禁不止?
“形式审核”:看照片不看实体,漏洞从何而来?
按照现行法律,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负有审查义务。这本是一道重要的安全闸门,但现实中,许多平台的审核停留在了“看照片”的阶段——商家上传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照片,平台核对一下信息是否完整、是否在有效期内,就放行。
对于动辄数百万商家的外卖平台来说,全部实地核验确实成本高昂、操作困难。正因如此,一些平台选择了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。全国人大代表、四川省广元市副市长刘素英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提出,“无堂食”网络外卖餐饮店“没有门头”、不提供堂食,而现有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未将其纳入监管范围,存在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。
图为某外卖门店后厨的场景。
审核流于形式,只是问题的一方面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平台在面对“转单”这类明知故犯的行为时,同样选择了沉默。
什么是转单?举个例子:你在A平台下单一份蛋糕,A平台并没有自己的配送厨房,而是把订单转给了B平台上的一个无证商家,由那个商家出餐。整个过程,A平台不仅清楚,甚至还和转单平台签了合作协议。
这次处罚决定中便有一个关键词:平台“明知或应知”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,但未采取必要措施。上述例子就是“应知而未采取行动”的典型表现。事实上,以今天的技术手段,平台完全可以通过地址比对、骑手轨迹分析、投诉聚类等方式,自动识别出大量异常商家。
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寿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建议,推动外卖骑手成为“吹哨员”,让一线送餐的人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哨兵。事实上,上海普陀区“幽灵外卖”有奖举报平台上线后,收到的第一条有效举报就来自一位外卖骑手。
骑手举报固然能撕开一些口子,但要根治“幽灵外卖”,单靠个别人的勇气远远不够。法律层面的“补课”,已经刻不容缓。
法律正在“补课”,平台责任需要更清晰的边界
客观地说,我国食品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对平台责任已有原则性规定,但在网络食品新业态快速演变的背景下,法律条文显得有些“追不上”。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在2026年的两会议案中提出,现行法律仅两条涉及网络食品平台,对个人网店、直播博主、团购团长等新主体缺乏规范,平台责任边界模糊,她建议增设“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”专章。全国政协委员唐俊杰也提出类似观点,认为应搭建全国一体化的食品安全在线监管平台,用数字技术实现“一竿子插到底”的执法督察。
这些建议指向同一个方向:不能只靠平台自觉,也不能只靠事后罚款,而要从制度上明确“什么样的审核才算尽责”。比如,是否强制要求平台对高危品类(如蛋糕、熟食、生鲜)进行线下抽查?是否建立监管部门与平台数据直连的“穿透式”监管机制?是否将“明厨亮灶”从推荐项变为强制项?
这些问题,值得立法者和监管部门认真思考。思考的同时,我们不妨回头看看这次35亿罚单本身——它已经在尝试给出答案。
35亿罚单之后,更值得期待的是“改变”
这次处罚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:7家平台被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。蛋糕品类客单价高、转单现象普遍、“幽灵厨房”问题突出,监管部门精准“卡”住这个品类,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——处罚不是目的,倒逼整改才是。
当然,公众更关心的是:一阵风过后,“幽灵”会不会重新飘回来?这取决于平台是否愿意从“形式审核”走向“实质把关”,也取决于监管能否形成常态化、智能化的长效机制。
刘素英曾建议,针对“无堂食网络外卖店”这类特殊业态,要从国家立法层面架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。
点一份外卖,是无数都市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我们愿意相信屏幕那头的厨房干净、卫生、证照齐全。而这份信任,不应该被“幽灵外卖”悄悄消耗。
35.97亿元的罚单,是一次郑重的提醒。对平台来说,审核不能只停留在“看照片”,而要真正走到线下去、走到细节里去;对监管来说,制度需要更清晰、手段需要更智能;对消费者来说,多留一个心眼、多查一次资质,也是在为自己把关。
(人民政协报微信公号)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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